数据保护声明

 

     根据《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透明度要求,我们在此向作为数据主体的您通报我们对您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情况。请花时间仔细阅读此处提供的有关数据保护的信息和通知。

       一、导言

     我们非常重视在您的所有咨询和合同处理过程中保护您的个人数据。根据法定信息义务,我们在此向您提供以下信息,说明我们在处理过程中收集哪些数据、收集数据的目的以及所收集数据的用途。

     GDPR 规定的 "控制方 "如下:SINNO GmbH,Im Mühlfeld 20, 61169 Friedberg Germany,电子邮件:weeeineu@gmail.com 。

      二、数据保护官的联系方式

      我们已指定以下数据保护官保护您的个人数据:Buhck Umweltberatung GmbH, Mr Ingo Recker, Südring 38, 21465 Wentorf, 电话:+49 40 720000-40, 电子邮件:datenschutz(at.buhck.de)

      三、数据处理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的目的仅限于您在数据处理开始前给予我们的同意范围。当您通过我们的网站与我们联系时,您的数据将仅以处理您的请求为目的进行处理。

     1.使用 "SINNO GmbH"门户网站

     只有在门户网站之外签订合同的公司才能通过受保护的登录程序访问门户网站。在门户网站中,有关电池包装和电气法规的法律和欧盟范围内的法规或欧盟以外第三国的法律和法规在操作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会在国际层面收集个人数据,并根据国家或国际法律的要求,将其传递给适当的服务提供商或国家和国际当局、授权机构、部委和律师(公证人)。通过门户网站,年度计划数量、销售数量、向公共机构的申报、发票和收据以及证据项目(文件)均可公开查阅。此外,用户还可以向我们反馈对我们服务的满意度。该门户网站拥有与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即企业资源规划软件)以及政府部门、其代表和服务提供商的接口。在与我们签订合同的前提下,门户网站上的所有流程都可能导致我们、服务提供商开具发票,或国家和国际当局、委托机构或部委发出收费通知。门户网站会在内部区域告知时限和附加服务,如版权、适销性测试、生态设计(ErP/EuP)、CE、RoHS 解决方案和 REACh。我们收集的数据分为库存数据和使用数据。在此情况下,库存数据是我们为实现合同目的而需要您提供的所有数据,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住址或邮政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数据和信息。使用数据尤其是指我们在您使用我们的网站和互联网服务时暂时存储的所有数据。这些数据包括: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特征、用户使用我们网站和互联网服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及范围信息以及互联网内容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6 (1) 1 a) 条的规定,处理信息的法律依据是您的事先同意。您可以随时撤销对我们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在撤销同意之前,基于同意而进行的处理仍然合法。如果您与我们之间签订了相应的合同,则处理的法律依据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6 (1) b) 条。

      2.收到我们的通讯

该目的是为了注册接收我们的定期新闻通讯。在这种情况下,处理的法律依据同样是您根据《欧洲个人信息保护公约》第 6 (1) 1 a) 条(事先)的同意。如果您注册接收我们的时事通讯,我们将仅出于向您发送时事通讯的目的处理您的数据。您可以随时撤销对我们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在撤销同意之前,基于同意而进行的数据处理将继续合法。

      四、数据处理的接收方、向第三国接收方的转让

您的个人数据将由我们的员工处理,他们必须在必要的范围内保密,以达到目的。此外,个人数据的接收方也可能是第三方,如 EAR 机构或其他基于合同义务的主管机构,这些机构的参与是实现目的所必需的。向第三方传输数据时也会加密。我们会对数据进行化名处理,除非第三方为实现相关目的需要非化名形式的数据。我们提供的个人数据只会传输到欧盟委员会认为数据保护水平适当的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第三国。如果有必要将我们收到的个人数据传输到第三国,只有在您事先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才会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确保适当的数据保护水平;这涉及到塞浦路斯、土耳其、摩纳哥和塞尔维亚等国家。

      五、数据存储期限和确定存储期限的标准

我们将在必要时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保存数据。各种个人数据的保存期限取决于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遵守的保存期限,例如与公共机构有关的保存期限。因此,一般情况下,数据保存的目的是为了履行特定的订单,至少保存到订单结束,最迟也要保存到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范围内。

      六、信息权《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15 条。

您有权向我们了解我们是否处理过您的个人数据。如果我们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您有权获得相关信息:

      -我们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和类别,即我们准确处理您的哪些数据,如姓名、邮政地址或住址、电子邮件地址、GPS 数据等。

      -此外,您还可以要求了解我们已经披露或将要披露个人数据的接收方或接收方类别。这尤其适用于第三国或国际组织的接收方。

      -您还可以要求提供有关计划存储期限的信息,如果无法提供,也可以要求提供确定存储期限的标准、

您也有知情权:

      -关于更正权的存在、

      -关于删除相关个人数据或限制我们作为数据控制者处理数据的权利、

      -关于是否存在反对处理的权利、

      -关于是否存在向监管机构投诉的权利、

      -在从第三方收集数据时,说明数据的来源、

      -我们是否使用了所谓的自动决策,包括对数据主体某些行为的评估(根据 GDPR 第 4.No、

      -将个人数据传输到第三国或国际组织。

只有在明确您是数据主体后,我们才有权提供信息。一般来说,这些信息通常以电子方式提供。如果您要求获得我们提供的已存储个人数据的副本,我们有权为此服务收取适当费用。在任意披露信息的情况下,我们也可能会收取适当的费用。

      七、更正权《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16 条。

如果您认为我们收集的数据有误,您可以要求我们更正这些不准确的个人数据。同样,如果出于处理目的的需要,您也可以填写不完整的个人数据。如果我们确定我们处理的个人数据不正确,我们也将自行更正。

      八、删除权《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17 条

在以下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立即删除我们收集的个人数据

      -所收集的数据不再为收集目的所必需、

      -您已撤销同意(GDPR 第 6 (1) a)条),且没有其他处理数据的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在收到撤销同意书之前,数据处理被视为合法。

      -您可以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 21 (1) 条的规定,或者在直接营销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 21 (1) 条的规定,提出反对意见。21 (1) GDPR 或在根据第 42 (2) 条进行直接营销的情况下。42 (2) GDPR。在这两种情况下,反对权也适用于对数据主体某些行为的评估(根据 GDPR 第 4 No.)

      -所收集的数据被非法处理、

      -为履行欧盟法律或您所在成员国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律义务,有必要删除个人数据。

      -所收集的与信息社会(互联网)服务有关的个人数据与儿童有关。

如果我们有义务删除您的个人数据,我们将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通知受托处理个人数据的人员,您已要求我们删除与此类个人数据的所有链接或副本。但是,如果数据处理是必要的,则您无权要求删除数据:

      -行使言论和信息自由权、

      -履行根据欧盟法律或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要求处理的法律义务,或保障符合公共利益的任务,或在行使官方权力时执行的任务,而我们已被指定为控制者、

      -根据《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9(2)(h)和(i)条,出于公共卫生领域的公共利益考虑。

      -出于公共利益、科学或历史研究目的的存档,如果要求删除会导致无法实现或严重损害处理目标、

      -主张、行使或捍卫法律权利。

      九、限制处理的权利、法律后果和通知义务 《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18 和 19 条。

在某些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我们限制处理。这适用于以下情况

      -您对个人数据的准确性提出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核实个人数据准确性的一段时间内停止处理数据、

      -数据处理不合法,而您拒绝删除个人数据,并要求限制个人数据的使用、

      -我们不再需要这些数据用于处理目的,但您确实需要这些数据来建立、行使或捍卫法律主张、

      -您作为数据主体已根据 GDPR 第 21 (1) 条提出反对处理意见,但尚未确定我们作为控制方的合法理由是否优先于您作为数据主体的理由。

      如果个人数据的处理受到上述限制,则只能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或为了建立、行使或捍卫法律权利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处理这些个人数据,但存储除外。这同样适用于保障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权利,或出于欧盟或成员国的重要公共利益。如果您主张了限制处理的权利,我们将在再次解除限制之前通知您。我们有义务将您提出的更正、删除或限制处理要求通知我们已向其披露个人数据的接收方,除非这样做是不可能的或需要付出不相称的努力。我们也可以通知您这些接收方。

      十、数据可移植性权利 《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20 条。

      在以下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我们以结构化、最新和机器可读的形式提供我们存储的您的个人数据,并将这些数据转交给其他控制者

      -处理是基于您的同意或与您签订的合同,并且

      -使用自动方法进行处理。

      在数据传输方面,如果技术上可行,您也有权要求我们直接将数据传输给新的数据控制者。这项权利不得对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造成不利影响。数据可携带权不影响删除权。如果数据处理是为了行使公共权力或执行符合公共利益的任务,则数据可携性权利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十一、反对处理的权利 《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21(1)和(2)条。

      如果我们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是为了执行一项符合公共利益的任务,或者是为了行使官方权力,并且这些数据已经转移给我们,则您有权在任何时候反对我们处理您的个人数据。这同样适用于以营销或收购为目的的数据处理,包括对数据主体某些行为的评估(根据 GDPR 第 4 条第 4 款进行特征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再处理个人数据,除非我们能证明处理数据的必要性,值得保护的利益高于您的利益、权利和自由,或者处理数据是为了建立、行使或捍卫法律主张。在我们进行直接营销的情况下,您有权反对出于此类营销目的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这也适用于对数据主体某些行为的评估(根据 GDPR 第 4 条第 4 款进行的个人资料分析),前提是该评估与我们的任何此类营销活动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不再出于此类目的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您还有权反对出于科学或历史研究目的而处理您的数据,除非该处理是履行公共利益任务所必需的。

      十二、向监管机构投诉的权利 《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13(2)d)条。

      您有权向负责我们的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投诉。相应地址请点击此处: https://www.bfdi.bund.de/DE/Infothek/Anschriften_Links/anschriften_links-node.html.

      十二、应提供的信息以及未提供信息的后果 《个人信息权法案》第 13 条第(2)e 款。

      为了履行我们对您的合同义务,我们需要收集个人数据。没有这些数据,我们可能无法完全履行对您的合同义务。如果您不向我们提供这些数据,我们将无法与您建立合同关系。但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保留因您未能提供必要数据而导致合同关系无法履行或日后终止的权利。这同样适用于我们有法律义务收集个人数据的情况。

      十三、关于自动决策和特征分析的声明 《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22 条。

      我们不会将您的数据用于自动决策,包括对数据主体的某些行为进行评估(根据 GDPR 第 4 条第 4 款进行剖析)。

      十四、出于其他目的的进一步处理 《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13(3)条。

      如果将来我们打算进一步处理所收集的数据,用于收集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您将收到我们关于其他目的的信息,我们将向您提供所有其他相关信息,包括存储期限、您的知情权、更正权、删除权、限制处理权、投诉权以及数据可移植性。

      十五、通知义务 《欧洲个人信息权公约》第 34条。

      如果数据处理导致您的个人数据保护受到破坏,并可能对自然人的个人权利和自由造成高风险,我们将立即通知您。除个人数据保护违规类型外,我们还将向您提供更多详细信息。数据保护专员或其他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违反个人数据保护规定可能造成的后果。您还将收到一份通知和说明,介绍我们为纠正违反个人数据保护规定的行为或减轻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而采取或建议采取的措施。但在以下情况下,我们没有义务通知您:如果

      -有关个人数据已加密、

      -我们设法通过事后措施确保您的权利和自由所面临的高风险不再可能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公告或类似措施通知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公告或类似措施通知您。

      十六、加密和数据安全

      我们收集的库存数据是通过互联网或我们的互联网供应商以加密形式传输给我们的。为此,我们采用了最先进的加密技术。我们收集的使用数据也是如此。我们与互联网服务商签订了合同,根据《德国信息权法》第 28 条处理订单数据。在此基础上,我们的订单处理商严格执行 GRPR 的要求。

      十七、协议文件(服务器日志文件)

      此外,我们还会记录和存储与我们的服务有关的各种数据,包括您在我们网站上的行为。我们以两种方式使用这些数据。一方面,我们需要这些数据来证明和履行与您签订的合同,以便我们能够证明,例如,您是在哪个互联网协议地址(IP 地址)下,何时、为何以及在多长时间内访问了我们在会员区的服务器。这些数据将在达到目的后根据法定保留期限予以删除。如果这些日志文件向我们提供了有关您在访问我们的网站或使用我们的互联网服务时所使用的软件和上网行为的信息,相关数据将被匿名化,我们将无法得出任何有关特定个人的结论。这些匿名数据仅用于改进我们的网站和/或互联网服务。同样,这些数据在用于预期目的后将立即被删除。

      十八、化名和匿名

      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保存我们收集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使用数据或证据,这些数据将被假名化,即在不查阅其他信息的情况下不容易将这些信息分配给第三方。如果向第三方转移数据,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可能会事先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使其无法再指定给某个特定的人。例如,出于研究或统计目的。这同样适用于使用数据改进我们网站的互联网服务。关于我们在社交网络中的互联网存在,也请阅读本数据保护声明中的相关说明。

      十九、Cookies

      我们在网站和互联网服务中使用 CookiesCookies 是一种小型文本文件,会在您和我们之间存储一段时间,以便更方便地使用我们的网站和互联网服务。Cookies 在相应的会话中存储。存储时间从几小时到 3 个月不等。如果您在浏览器中选择了 "不接受 Cookies "的设置,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互联网服务在功能上受到限制。您可以通过在浏览器中进行适当设置,在互联网会话结束时自行清除 cookies

      二十、客户满意度调查

      您有机会通过我们的网站和互联网服务参与我们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在那里收集的数据都是假名化的,也就是说,第三方不可能在不查阅其他信息的情况下轻易地将这些信息归属于您。我们仅将这些数据用于改进我们的网站和互联网服务,以及我们的整体服务和产品。这代表了第 6 (1) f) 条所指的合法权益。